[钉科技述评] 反垄断一出手,就是大手笔。
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依法对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阿里系、腾讯系、顺丰系公司的这次处罚,虽然金额看起来不多,但震慑效果明显。而且,50万元罚款,其实已经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可见,这次监管机构是真的下决心要在反垄断方面出重拳了。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尽管罚款额度较低,但是上述三个案件的处罚可以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产生相应的威慑效果。通过对未依法申报案件的查处,还能够促使企业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防止企业借助并购形成垄断,或通过收购中小企业等方式扼杀潜在竞争对手,阻碍创新,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互联网巨头来说,50万元的处罚金额当然不值一提,但警示意义不得不高度重视。而且,对于他们来说,必须要吸取教训,在未来的投资并购和业务经营中不要再与监管撞车。那么,互联网巨头要吸取哪些教训呢?
钉科技认为,有三点需要格外关注:
其一,必须重视申报工作。上述三项处罚,都是因为没有依法依规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所以,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遵守《反垄断法》规定,对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必须依法申报。
其二,VIE架构不是法外之地。目前,很多互联网巨头都采用VIE协议控制架构,但这样的架构不是规避反垄断审查的挡箭牌。实际上,上述三个被处罚的公司都涉及VIE架构。监管部门强调,涉及协议控制架构的经营者集中,无论收购方还是被收购方涉及协议控制架构,均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畴,在实施前应当依法申报,未经申报批准,不得实施集中。
其三,需注意垄断行为的边界。其实,在互联网领域,市场份额集中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也并不是绝对不允许的,监管机构禁止的是一些利用垄断地位的恶劣行为,比如任何可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如果有这些行为,需要抓紧整改。
对于监管机构加大针对平台公司的反垄断力度,互联网巨头应该积极拥抱,而不是刻意闪躲。需知道,只有营造出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孕育出更多的产品技术创新,才能最大程度上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也才能构建出一个良性发展的产业经济生态系统。(钉科技原创,转载务必注明来源: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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