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科技述评]“人红是非多”,从最近的一些事件来看,如果把里面的“人”换成“技术”,其实也说得通。激光显示,正是显示技术领域的“红人”。
最近,显示领域的两起专利纠纷引起了外界关注,且都与领域内的知名企业光峰科技有关:其一是光峰的子公司峰米科技诉极米科技旗下主营核心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其二是台达电子诉峰米和光峰制造、销售的一款产品侵犯了其发明专利权。
钉科技注意到,上述提到的第二起诉讼中的台达和光峰,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专利权”方面交手了。
2019年7月,科创板即将开市,首批25家科创板企业上市交易,光峰就是其中之一,其与台达的专利纠纷也在这个时间段展开,这一轮二者交锋的结果目前还并不明确,不过,据了解,在专利方面布局颇严密的光峰在当时进行了积极应诉,除针对台达诉讼中的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外,还就专利侵权指控提出反诉 。
根据最近的一份公告,光峰提出的关于专利号为ZL2013100174478.0的“光学系统”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宣告此专利权全部无效”。
台达在近期提起的诉讼,其实也关联到了前述专利。
(截图来自《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就光峰方面的公告来看,其将“积极应诉”,另一份公告则提到,其将针对涉案的另一项专利“光源系统及包含该光源系统的投影装置 ”(专利号:ZL201010624724.5)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钉科技注意到,其实,上述提到的台达与光峰的专利纠纷处在显示行业的一个发展大背景下:激光显示的不断兴起。
我国在激光显示技术的研究方面有相当坚实的基础,在更早些时候,“发展激光显示等特色显示技术”就被列入《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新型显示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中,则将激光显示提升到战略地位。在激光显示领域,中国申请和授权的专利超过7000项,占全球激光显示专利比例的50%。
从近期的行业发展状况来看,日前,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激光显示器件分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秘书处落户海信。该委员会与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显示技术委员会激光显示工作组对接,主要负责激光显示领域国家标准制订工作,意味着中国在激光显示领域的国家标准将陆续出台,随着标准的陆续出台,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将进一步提速。
从产品、技术市场化的情况来看:2014年至2019年,激光电视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81%,成为中国电视市场的最大亮点。根据中怡康数据,今年1至4月份,激光电视市场同比增长102.83%,是彩电市场唯一正增长的品类。
在钉科技看来,随着激光显示市场不断扩大,专利将成为检验企业能力的标准之一,“专利战”也有可能成为一段时期的“常态”。想要入局该赛道的企业,在看到广阔市场前景的同时,更应注意在技术、专利方面的布局,才能真正在市场中占据有利位置,在类似的事件中也才能占据主动。(钉科技原创,转载务必注明“来源: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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