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科技述评]电视行业最近的重磅消息中,有几条都关联到了OLED:先有“创维开启第二届OLED换新风暴”,随后是“6月创维OLED电视销量突破1万台”,接着是“小米发布旗下首款OLED电视”,再之后是“创维指小米OLED电视产品页抄袭”。
后两条消息接踵而至,第二条消息,源自创维首席品牌官唐晓亮的一条微博:“欢迎追随,不欢迎抄袭!创维于2020年1月CES在美国拉斯维加斯面向全球发布‘魔音天空声场WONDER AUDIO SKY ECHO’;@小米电视‘天空声道’不但名字相仿,产品页也抄袭?”
(唐晓亮微博截图)
从两者产品页的对比来看,有一定相似之处,主要是电视屏幕中大提琴演奏者的画面完全相同。不过,也有网友表示,这是可以“花钱买”的素材,或意在说明其付费“公用”的属性。
(图片来自唐晓亮微博)
据了解,关于创维方面指小米“抄袭”的说法,小米产业投资部合伙人潘九堂称:“小米作为国内电视销量龙头品牌,被同行关注和恶搞带节奏甚至抹黑都很正常,再说人家高管实名来撩总比搞水军抹黑要光明正大,平常心看待。”
(潘九堂微博截图)
事件本身,尚无定论。
其实,在唐晓亮的微博发布前,创维和小米就有“擦枪走火”的可能。小米OLED电视发布后,创维方面发出了一张图片,更醒目的大字部分写着“欢迎小米加入创维引领的中国OLED 大家庭”,还有一行小字,写的是“你可以迟到,但不可以缺席”。随后,被认为是“小米前高管”的“潘先生你很帅”在他的微博中附上了创维的图片,内容中提到了“碰瓷”。
无论是可能的“抄袭”,还是疑似的“碰瓷”,近些年,在消费电子领域,类似的说法和事件并不鲜见,其中也有不少关联到了小米和其在各领域的友商。
2019年中旬,有网友在小米西班牙官网看到一张Banner时,认为其“有点像Behance上某一张作品”。Behance上作品的作者为伦敦设计师Peter Tarka,其在推文中写着:“刚刚发现小米抄袭了我的作品,很好笑,他们还用了我给LG做的项目的图”。
同样在2019年中旬,有微博网友放出了小米Mimoji与苹果Memoji的几个对比图,在评论中,有网友写到了“抄袭”。小米在随后的声明中表示进行了内部自查,“确信”未进行抄袭,表示可能通过司法途径追究法律责任。
2017年,小米电视春季新品发布会的一张海报,被网友认为“复制”了烟鬼组合与酷玩乐队单曲《Something Just Like This》的封面,理由是其中小男孩的站姿、动作、衣着甚至衣物褶皱都有接近。
2016年,可穿戴设备和音箱品牌Jawbone的首席运营官、Fuseproject首席设计师Yves Behar曾在推文上指小米方盒子蓝牙音箱的外观“抄袭”Jawbone Mini Jambox音箱设计。
2014年,小米发布空气净化器,产品面世后被认为“抄袭”了巴慕达产品。同样被认为“抄袭”巴慕达的,还有2016年的一款电扇。
不过,小米也并不总是可能的“抄袭者”,其同样面临过可能的“被抄袭”或者“被碰瓷”。
比如,小米卢伟冰发微博称:“今晚又看了一下友商的营销策略……”,之后配的截图中,有“我们可以从荣耀(Honor)手机和小米手机的一些营销事件中,窥探到华为的战术”,其后有小米的“永远相信美好的事情即将发生”以及荣耀的“更美好的事情已经发生”。
以上的这些事件,除了Peter Tarka作品被“抄袭”事件后续有消息称以“负有责任员工被解雇”告终外,其余事件基本都没有实际的下文。在消费电子领域,不仅是涉及小米和其友商的事件,类似的可能“抄袭”事件还有很多,从事件本身看,更为严重的大多还涉及到了技术、专利层面。
在钉科技看来,类似事件的发生尽管有时最终会沦为“闹剧”,却依旧需要科技企业警醒。
特别在近年来的电视行业,价格战绵延不绝,行业和品类的价值持续被稀释,用户预期持续被透支,如果这类事件还密集出现,行业的继续沉沦恐怕在所难免。
当下的电视行业亟待价值回归。对于品牌而言,营销是必要的,但不会成为企业发展的最核心内容。无规则和底线的营销,更有可能对品牌造成伤害;至于专利、技术上的“照搬”,则会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毕竟,“产品和技术才是最好的名片”,更多、更好地掌握核心技术,真实提升用户体验、提高产品价值,让行业能够有序运行,品牌也才能持久。“抄袭”可耻,“嘴炮”无益,想要分出胜负,不如用核心技术“真刀真枪”地拼出市场。不止电视,其他行业也该引以为鉴。(钉科技原创,转载务必注明“来源: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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